說到同性結婚的議題,我總會想到我的荷蘭好友。他是Gay,在土耳其認識了他的男友(土耳其人)。他希望他的男友可以來看看他的國家荷蘭,但土耳其人申請歐洲簽證超級困難(因為怕變非法移民),他們準備了幾百頁相關文件,去面試,跑了許多單位,辛苦了一年都不給觀光簽證。結果呢?他們乾脆申請『同志伴侶依親』(不用結婚)。馬上過了,而且無限期居留!我好感動....平常歐洲對第三世界國家的人給簽證這麼嚴苛,卻這麼肯定他們的國民有跟自己愛人(無論國籍、種族或性別)在一起,享受平等的社會福利的基本權利......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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